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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對象:設籍本縣且於重陽節前(110年10月14日)年滿六十五歲者。於重陽節後(以下簡稱節後)遷入設籍者,以特殊情況辦理。
現場致贈:110年10月04日(一)至110年10月29日(五) 請至[各村辦公處],領取禮金共800元。
第一階補發:110年11月1日(一)至110年11月26日(五) 請至[東河鄉公所],補發禮金共800元。
第二階補發:110年11月29日(一)至110年12月27日(一) 請至[東河鄉公所]補發現金300元,並登記長者之"郵局存簿", 將一併於明年度1月中旬前,以匯款方式補發500元。
現場致贈發放方式:
本人親領:攜帶[本人身分證、印章](本人可簽名或蓋手印)。
親屬代領(限三親等內親屬): 攜帶[代領人證件、代領人印章] (*代領人禁簽名、禁蓋手印) 。
匯款致贈:匯款致贈預計撥款日:110年10月04日(一);本年度已申請匯款致贈者,將不得現場致贈禮金。
農會存簿:禮金800元。
郵局存簿:禮金750元(扣除50元劃撥費用)。
如明年欲匯款致贈,請於111年1月至6月,於各村辦公處登記。
如有特殊情事或其他疑問,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於發放期限內儘速與東河鄉公所承辦人聯絡。電話:089-896200 #218 東河鄉公所 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