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110年8月25日起預告修正「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1條之1、第4條。 請民眾參閱並配合。 Attachments: 臺東縣政府 函(修正).pdf[ ]96 kB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修正).pdf[ ]41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