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現行規範,自110年8月24日起繼續適用。 依據臺東縣政府110年8月24日府教體字第1100174995號辦理。 Attachments: 臺東縣政府函.pdf[ ]13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