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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2021全國特色米糧烘焙精品行銷推廣獎勵計畫」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30日止受理申請,請惠予公布並鼓勵貴轄相關單位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0年5月19日糧產字第1101092365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係為引導業者投入米穀粉產品開發,並提升消費者對米穀粉及其加工製品之認知,爰針對有意願推出新穎美味兼具的米製加工食品且辦理相關行銷推廣之業者給予獎勵金,歡迎符合申請資格之單位踴躍提出申請。
三、 申請資格條件:
(一) 申請者須為依法登記,於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所載營業狀況為營業中,且登記營業項目與麵包、西點、蛋糕、餅乾、中式糕餅等烘焙炊蒸食品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相關之法人、團體或公司。
(二) 申請產品須為以國產米穀粉為主原料,具完整可供流通販售之外包裝,且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之米製加工食品,其產品所含國產稻米原料應佔產品配方烘焙百分比51%以上,且應為成分標示前三順位之主成分。
四、 獎勵辦法:原則遴選至多60項米糧烘焙精品參與本計畫,每一申請者至多可申請2項。
(一) 獲選產品頒發「2021米糧烘焙精品」獎狀乙紙及獎牌乙座。
(二) 米糧烘焙精品上市獎勵:凡完成下述工作項目者,核予每品項1萬元上市獎勵金。
1、 推出至少1至2項符合「米糧烘焙精品」定義之米食製品,並於自有實體通路持續銷售三個月以上。
2、 於獲選產品外包裝明顯處,張貼本署提供之「米糧烘焙精品」貼紙。
3、 以添加米穀粉優勢為宣傳主軸,於自有網路社群媒介(如官網、Facebook粉絲團、Line@等),辦理獲選產品宣傳活動,至少3場次以上。
4、 以突顯國產米使用及其產品優勢等主題,規劃辦理至少1檔次獲選產品店頭廣宣物製作佈置。
5、 產品推廣期間,配合本計畫規劃亮點推廣活動或其他可有效提升產品銷售量之創意活動,並至少1場次獲選產品促銷優惠。
(三) 米糧烘焙精品銷售績效獎勵:辦理不定期現場訪視及書審會議二階段辦理,依獲選業者之店頭行銷、銷售實績及國產稻米(或米穀粉)使用量等進行評核,初步規劃依銷售績效核發獎勵金分別為新臺幣8萬元(第1名)、4萬元(第2名)、3萬元(第3名)及1萬元(前4至15名)並公開表揚。
五、 行銷推廣措施:
(一) 推廣米糧烘焙精品記者會:辦理記者會對外宣傳米糧烘焙精品特色及促銷優惠等資訊,吸引媒體關注及報導。
(二) 本署另規劃媒體行銷宣傳計畫,獲選業者將有機會透過電視、平面等媒體及網路宣傳,提升知名度,帶動獲選產品銷售熱潮。五、申請方式:符合獎勵條件之業者,請於110年7月30日前填妥本計畫書所附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向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提出申請,獲選者於指定期限內完成相關獎勵條件後,核撥獎勵款項。
六、 有關本計畫申請辦法、配合辦理事項、報名表格式等資訊,請逕至本署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或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網頁/公告訊息/比賽訊息查詢下載。七、本案連絡人:財團法人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陳薇如小姐(電話:02-26101010轉213;Email:lilian.chen@cgprd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