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0年度「教育部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推薦資料收件日期展延至110年6月15日止 原定自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因近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展延收件日期至110年6月15日(以郵戳為憑),請貴單位依限函送推薦資料至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104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10號5樓曾博彥先生收,電話:02-25419690分機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