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依「鰻魚放養管理及應遵行事項」(下稱本事項)第8點規定,於110年5月12日以農授漁字第1101207612號公告109年度(即109年11月1日至110年10月31日)未用罄之賸餘稚鰻放養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