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申請短期出國 兵役 處理期限:1 小時 檢附資料/其它說明 應備文件: 1.身分證、印章(受委託人亦需備妥身分證、印章)2.護照正本3.委託書(委託非家屬化為申請者需檢附)4.役男於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未滿20歲(依民法計算)申請出境、其申請書需經監護人簽章) 申請方式: 鄉公所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