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color scheme

一、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辦理。 

二、禁葬原因:配合本所日後公共建設之需要,以達環境永 

續利用之目的。 

三、禁葬範圍:第四公墓楓港東段826、858地號。 

四、禁葬事宜:禁止埋葬屍體、埋葬骨灰(骸)及新建、修 

繕、增建、改建墳墓(含其他形式之喪葬設施)。 

五、禁葬日期:自公告日起。 

六、違反公告事項者,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及相關法規辦 

。 

、檢附土地謄本、地籍圖、空照圖。 

Attachments:
Download this file (屏東縣枋山鄉-1.pdf)屏東縣枋山鄉-1.pdf[ ]12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