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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福利

  • 109年度 [重陽節敬老禮金] 發放說明

    一、發放期間:
    1.現場致贈:109年10月15日(四)至109年11月06日(五)
    請至[各村辦公處],領取禮金共800元。
     
    2.第一階補發:109年11月9日(一)至109年11月30日(一)
    請至[東河鄉公所],補發禮金共800元。
     
    3.第二階補發:109年12月1日(二)至109年12月31日(四)
    請至[東河鄉公所]補發禮金300元,並登記長者之"郵局存簿",
    一併於明年度1月10日前,以匯款方式補發500元。
     
    二、發放對象:
    設籍本縣且於重陽節前(109年10月25日)年滿六十五歲者。
    於重陽節後(以下簡稱節後)遷入設籍者,以特殊情況辦理。
     
    三、發放方式:
    1.本人親領:
    攜帶[身分證、印章](本人可簽名或蓋手印)。
         
    2.親屬代領(限三親等內親屬):
    攜帶[領取人證件、領取人印章] 
    (**代領人不可簽名、蓋手印**)   

    四、匯款致贈:
    本年度已申請匯款致贈者,將無法領取現場致贈禮金。
    匯款致贈預計撥款日:109年10月15日。
    農會存簿禮金共800元。
    郵局存簿禮金共750元(扣除50元劃撥費用)。

    (如明年欲匯款致贈,請於110年1月至6月至各村辦公處申請)
     
    如有特殊情事或其他疑問,為維護您的權益,
    請於發放期限內儘速與東河鄉公所承辦人聯絡。

    電話:089-896200 #218  東河鄉公所 李先生

  • 檢附資料/其它說明

    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申請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3.低收入戶證明或列冊中低收入戶清寒老人證明。
    4.醫院主治醫師、護理人員或社工員出具須僱請專人看護證明。
    5.申請人及代理申請人私章。(申請表蓋章)

     

    申請方式:

    申請人→村里辦公處→鄉鎮市公所 →縣政府
    備註:申請條件:設籍本縣年滿65歲以上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老人重病住院治療經證明需僱請專人照顧者(不含慢性病療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