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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114年3月12日台內民字第11402206502號函辦理。
二、 行政院業於105年12月19日核定每年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內政部期透過舉辦相關活動向大眾推廣臺灣人爭取民主自由的歷程,並彰顯言論自由核心價值,以深化我國民主。
三、 旨揭活動訂於114年4月7日(星期一)晚上7時至9時假瓶蓋工廠臺北製造所M棟舉行,請惠予協助運用機關網站宣傳,活動詳情及報名連結請參考本部官網活動訊息(網址: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10&sms=9009&s=326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