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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臺東縣原住民族地區民宿合法化輔導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輔導說明會

說明會時間-112年5月16日(星期二)(10:00~11:30),於東河鄉公所二樓大會議室

一、參與業者基本條件及義務

(一)基本條件:凡具原住民身份者,有意於核定部落範圍內建地,以其 無建照或使照房屋,接受輔導民宿合法登記之族人,均可申請參與輔導。

(二)業者義務:

1.承諾於通過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後,如無不可抗力原因,於 112 年9月前,自費完成消防設備配置,通過臺東縣消防局查驗後,向臺東縣 政府遞件民宿登記申請。

2.自接受輔導後,不可任意搬遷至他處營業,否則返還受輔導費用。

二、事先準備資料 凡具原住民身份者,於核定部落範圍內,有意接受輔導民宿合法登記 之業者均可參加輔導說明會,並請現場繳交:

(一)「接受輔導業者意願調查表」及土地謄本影印本。

(二)如有臺東縣消防局查驗合格公文,請提供影印本,或者已繪製消防 安全設備配置平面圖或已委託消防設備公司報價單影本等。

(三)如土地所有權人為其他族人,需檢附土地所有權人簽署之同意書 (見後附同意書)或建物租賃契約影本(有效租期至少 5 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