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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112年12月5日林保字第1121702072號函辦理。
二、 有關旨揭專案農貸,經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洽農業部農業金融署確認,配合農業政策之推動及支應農漁產業營農所需資金,農業部推動19種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範圍涵蓋從事農業生產及與其相關之農業設施(備)等所需之資本支出及週轉金。
三、 查農業設施(備)用途,係為提升生產效能,引導提升經營效率,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112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辦理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計畫」(後續計畫名稱與內容將滾動調整修正),輔導農民於合法用地架設之防猴電牧器圍網,用途係為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降低農損,以提高農作收成率,爰該電牧器圍網,得認屬農業設施範疇。
四、 是以,農民從事作物類生產,其設置防猴電牧器圍網所需資金,可申請「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及「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等,相關專案農貸利率介於0%至1.79%間(「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一般青農200萬元5年免息,百大青農500萬元5年免息),倘農民之資格條件符合專案農貸規定,得檢附貸款申請書、經營計畫書及相關文件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專案農貸詳細諮詢專線:
(一) 全國農業金庫 0972-590951。
(二) 農業信用保證基金 0963-619301。
(三) 農業金融署 0933-239983。
五、 如架設電牧器圍網資金不足時可充分利用前揭貸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