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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遷葬原因:公共需要未來整體規劃活化土地使用

遷葬地點:雲林縣東公墓及其毗鄰()墳 。 

遷葬期限:112121起至114430。 

四、遷葬優惠:遷葬地點墳墓,得依雲林縣東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131使用本鄉殯葬,使用折抵骨骸新台幣千元骨灰新台幣千元神主牌位新台幣千元規定辦理優惠減免

公告遷葬期限,土地墳墓()墳墓所有 關係管理人,遷葬期限內向完成認領 辦理遷葬事宜;公告期滿遷葬,屆時依法代為遷葬安置骨灰()臨時存放處所,不得 異議;爾後整地施工過程發現墳墓骨骸,皆依 公告辦理代為遷葬,不再另行公告。 

辦理遷葬作業相關事宜,若有不明,本鄉 

殯葬宗教管理所來電05-6991524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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