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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110年1月6日林造字第1091646707號函辦理。
二、 110年度農業發展基金項下之造林貸款利率為0.79%,請貴單位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10月21日農金字第1095085123A號令修正之「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2月27日農授金字第1095084100G號令修正之「造林貸款要點」規定,就轄內民眾從事造林需融資者,據以受理申請土地勘查及協助完成土地現勘事宜後,輔導民眾向當地貸款經辦機構申請貸款。
三、 有關造林貸款要點資訊,可逕洽農業金融局網頁(網址:https://www.boaf.gov.tw/)/專案農貸常用規定/農業發展基金貸款/造林貸款下載相關資料。
四、 隨函檢附「造林貸款要點」及「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各輔導辦公室聯絡窗口」各1份,如民眾遇有申貸困難者,惠請洽各地區輔導辦公室協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