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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文件下載專區網址:https://ipl.efarm.org.tw/108DownForm.aspx

 

Q1:「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項下包括「經濟產業貸款」、「青年創業貸款」及「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

一、 申請資格:係屬「創業貸款」,應有經營事業之事實,申請須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相關 政府立案證明文件。

二、 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125%機動計息。

三、 貸款額度及擔保條件:

經營事業類別及貸款最高額度(新臺幣) 1.小規模商業:50萬元。 2.農作物、林業、水產養殖、漁撈及畜牧類生產:週轉金100萬元、資本支出300萬元。 3.依法辦理公司、商業登記、立案或從事各項靠行連鎖、加盟事業者:週轉金300萬元(經原民會、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或 其他政府專案計畫所輔導培育之企業,最高貸款金額可至400萬元。)、資本支出1200萬元。 4.原住民合作社:300萬。 5.青年創業準備金及開辦費:200萬(於事業完成登記或立案後,始得撥貸。)

貸款期限: 1. 資本支出:最長15年,含寬限期最長3年。 2. 其餘用途:最長7年,含寬限期最長1年。

四、 擔保方式: (一) 申請本貸款之借款人應供十足擔保品;無則應覓具殷實連帶保證人二人。(二) 申貸本貸款之歸戶金額於100萬元以下者,或曾獲原民會、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或其他政府專案計畫所輔導培育之企業,且申貸本貸款之歸戶金額於200萬元以下者,得免提供擔保。

五、 申請方式:由借款人填具貸款計畫申請書及應備文件,逕向原民會派駐各縣(市)之原住民金融輔導員出申請,或送各縣(市)政府負責原住民業務單位代收。申請案件經原民會初審通過後,交由事業地之經辦機構辦理徵信、審核及貸放手續。

六、 免付費原住民金融服務諮詢專線:0800-508-188

七、 應注意事項:本貸款非補助款性質,借貸後第1個月即負開始清償本息之責任,因此申請人於貸款前應謹慎考量自身還款能力、收入來源及事業經營前景等要素。

Q2:「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內容為何?

A2: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分「生產用途」及「消費與週轉用途」等2類小額貸款: l 生產用途

一、 貸款對象:年滿20歲至65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無信用不良紀錄者,且經營農林、漁牧或工商業者。

二、 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碼0.125%浮動計息。

三、 貸款最高額度:新臺幣30萬元。

四、 貸款期限:7年。

五、 應檢附書件:(一) 原住民族微型經濟活動貸款申請書正本一份(含切結書)。(二)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一份。(三) 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由經辦機構確認並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單位名稱及承辦人署名)一份。(四) 貸款用途資料: 1. 本人自有農業用地、漁船者:土地登記謄本或漁業執照影本。 2. 承租或借用農業用地從事農作、森林、養殖、畜牧者:土地所有人之使用同意書正本。 3. 經營農、牧或養殖場者:農、牧或養殖場登記證影本。 4. 經營農漁業生產、加工、運銷、倉儲、休閒農漁業、農漁業發展、工商業或工廠者:(擇一檢附) (1)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稅籍登記證明文件依法完成公司或商業登記 (3)工廠登記證影本 (4)政府機關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 5. 從事各項靠行、連鎖或加盟事業者:(擇一檢附) (1) 靠行契約書影本及職業駕照影本。 (2) 連鎖契約書影本 (3) 加盟契約書影本 (4) 尚未簽妥以上契約書者,徵取加盟草約或類同文件影本,並於貸放之日起三個月內徵取加盟契約影本 6. 經營零售業,有固定店面或無店面者:(擇一檢附) (1) 攤販營業許可證。 (2) 傳統零售市場攤位承租證明。 (3) 夜市自治會(管委會)攤位租約(清潔費、管理費)等文件證明影本。 7. 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規定取得地上權、耕作權或其他權利,且用於農作、森林、養殖、畜牧或其他經營型態者:土地登記謄本。

l 消費與週轉用途

一、 貸款對象:(一) 年滿20歲至65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無信用不良紀錄,且從事農林、漁牧或工商業之在職勞工,其現職保險年資(含農保、勞保及漁保)於同一服務單位連續達三個月以上者。(二) 軍公教在職人員。

二、 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碼0.625%浮動計息。三、 貸款最高額度(新臺幣):新臺幣20萬元。

四、 貸款期限:7年。

五、 申請方式:借款人填具貸款申請書及應備文件,逕向經辦機構申請。

六、 應檢附書件:(一) 原住民族微型經濟活動貸款申請書正本一份(含切結書)。(二)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一份。(三) 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由經辦機構確認並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單位名稱及承辦人署名)一份。(四) 貸款用途資料: 1. 受雇證明: (1) 在職證明(軍公教人員及投保工會之在職勞工適用) (2) 勞工保險局「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年資資料)」或漁、農保之投保資料正本(在職勞工適用) 2. 薪資證明:(擇一檢附) (1) 所得稅扣繳憑單影本 (2) 薪資轉帳存摺影本 (3) 薪資單正本 (4) 稅捐機關製發之所得證明文件正本八、 免付費原住民金融服務諮詢專線:0800-508-188 本貸款之申請條件,須具備基礎「還款能力」及「無信用不良紀錄」,提醒族人「謹慎理財,信用至上」。